就 业 知 识 问 答
2018-05-17 15:33   审核人:

就 业 知 识 问 答

一、就业协议书

1、如何填写协议书?

协议书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编号,一式三份,一人一号,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发放。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工整、详细。其中毕业生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培养方式包括非定向;用人单位情况由用人单位填写,特别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包括邮编、所在街道、牌号)等一定要填写清楚;院(系、所)意见栏中的意见由各分学院签署盖章,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盖章。

特别说明:

(1)协议书必须(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清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为了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每个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协议书。复印、自制协议书无效,姓名栏涂改无效。

(3)就业协议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毕业生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如提出违约必须征询原单位意见,并承担违约责任(如缴纳违约金)。

2、为什么要签定就业协议书?

(1)政策规定。国家政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对报到证的开具、档案、户口、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转接有明确的规定,毕业生进入社会将需要办理许多相关手续,而这些手续的办理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

(2)合法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后用人单位就有接收学生的义务,是学生对自己就业机会的合法保障;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报到证,办理档案转接和户口迁移,如果学生毕业离校前尚未签定就业协议,学生档案与户籍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3)重要凭证。凭就业协议书开具的报到证,学生可以直接去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办理档案与户口落户手续,一年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会帮助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时毕业生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毕业生今后事业发展,想进入其他城市或进入事业单位及报考公务员等的先决条件就是国家干部身份;就业协议书也涉及到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等;协议书的签订是学生顺利落户的重要凭证,而落户与干部身份以及今后经济适用房申请、婚姻登记、出国护照办理、考研考公务员、子女读书、身份证补办、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交纳、社会保障政策、自主创业等息息相关;另外,签订就业协议书也是档案规范转递的重要凭证。

(4)调整依据。毕业生依据就业协议书进入工作单位后,如要更换单位,可自就业报到证派发之日起一个月后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调整手续,而调整的依据就是就业协议书,调整可以确保毕业生档案、户口的规范转移,继续享受与应届毕业生相应的权利。

二、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

(1)《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2)《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3)《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4)《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干部身份证明;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3、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

(1)继续升学毕业生(读研、专升本)不发报到证;

(2)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4、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请到各大报纸登报声明作废,注明姓名、学校、专业、报到证号等,凭报纸声明和本人申请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证明,然后到吉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5、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手续 ?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户口迁移证;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5)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邮寄)。

三、违约与调整改派

1、违约与调整改派的有关规定

第一,为保障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切身权益,规范双方的诚信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毕业生违约和就业方案调整从严控制。就业协议书一经用人单位盖章即生效。签约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不允许违约。

第二,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当年5月30日前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批准,毕业生持填写的《调整改派申请表》、原签约单位书面退函、原协议书(一式三份)、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领取新的协议书。

第三,当年5月30日以后进入就业方案编制程序,毕业生提出调整改派的,学校一律不予办理。

第四,已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先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毕业生因被录取为研究生而发生违约问题,由其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考取公务员的,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已签订的协议自动终止,不按违约处理。

第六,对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反就业规定行为造成违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取消派遣资格。

2、调整改派适用对象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前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开具报到证后两年内与原单位违约,重新签订新的单位的;

3、开具报到证后在两年择业期内违约与调整改派的程序

自8月份起,开始办理改派手续。

(1)回生源所在地自主择业者,若接收单位属本地市,由所在地市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跨地市的以及出省就业的由省就业办办理,毕业生须持原《就业报到证》、合格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办理改派手续。

(2)有接收单位者(包括实行人事代理者)改派手续所需材料:

①已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②与新单位签订的合格《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③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

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审核后,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开具新的《报到证》。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北方市场附近),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281路北方市场下车,南行200米即到。

四、毕业生的档案

1、什么是毕业生的档案 ?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2、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

(2)评定职称、出国、升学、生育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3)毕业生的档案转移和去向,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予以重视。

3、毕业生档案中一般包括的材料

档案中除高中阶段档案材料和有关高考及录取标志的材料外,下列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

(1)学年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

(4)入团、入党志愿书;

(5)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

(6)学习成绩单;

(7)白色报到证副本。

4、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1)档案去向。已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档案馆按报到证的去向填写档案投递地址,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转由省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已办理出国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地址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既没有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校则一般转回生源地人事局保管。

(2)档案转递方式。学校派遣日前,学生的档案由档案馆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递手续;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机要通信是比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

(3)档案转递范围。机要转递只能到达省、市、地区一级。凡派遣单位不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派遣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及派遣单位的详细地址。凡机要无法投递的单位,可由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来人取走毕业生档案。

五、毕业生的户口

1、户口迁移应注意的问题

户口迁移证即户口卡,是当公民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

特别说明:个别外地生源毕业生不了解户口对本人一生的重要意义,填写迁移地时不认真,拿到迁移证后不及时在有效期内上户口并且随意处理,导致户口失效,带来严重后果。如果迁移证地址发生错误,请立即联系保卫处进行更改,超过有效期由毕业生自行处理。

2、毕业生户口的作用

(1)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办理结婚、身份证遗失、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明、失业证明等。

六、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有关人事业务。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提供出国、考研等相关证明等,由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可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的几种情况

下列情况的毕业生可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1)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某地就业,未办理就业手续,但想把户口和档案留在某地的;

(2)今年不就业,明年继续考研的;

(3)要求出国的;

(4)与没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签约的,需在人才市场办理个人委托代理,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档案和户口。

2、毕业生档案管理

(1)档案接收: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由毕业生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负责将档案转递到中心;

(2)档案查询机出具相关证明:用人单位查询毕业生档案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毕业生办理档案相关证明,需持有《就业代理协议书》、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3)毕业生档案转出:毕业生应持有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就业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就业代理协议书》和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办理转出手续。

3、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1)缓派毕业生就业手续: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出具的接收证明;回家庭所在地就业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2)调整手续:提供原报到证(蓝联)、原就业单位同意调整的证明(退函)、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证明;

(3)报到证遗失补办: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在遗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所做的遗失证明。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可补发原件,超过一年只出具证明;

(4)办理期限: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办理。

4、落户手续办理

就业代理协议签订后,申请办理落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吉林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迁出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户籍民警名章、非农业户口专用章或户籍部门书面著名非农业户口);

(3)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4)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党组织管理

(1)参加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凭学校出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关系材料办理转入手续;

(2)中心负责党员的日常管理、考核、预备党员转正、党费收缴等工作;

(3)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凭就业报到证办理党组织关心转出手续。

七、毕业生如何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毕业生离校当天,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保卫处联合办公。

程序如下:

1、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离校通知单。

2、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凭借书证到图书馆注销用户,到教务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结算学费、书费和寝费,图书馆、财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

3、毕业生持已盖好章的离校通知单到各分院辅导员领取报道证(考研或专升本同学不用领取),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证,然后离校。

招生就业办公室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吉ICP备05002128号 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邮编:132101
技术支持: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我们:0432-63509058/6350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