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2017年引进大学毕业生公告
2017-04-24 19:03   审核人:

阿里地区地处祖国西南边陲,面积34.5万平方公里,边境线1116公里,下辖7县,37个乡镇,141个村(居)。近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阿里地区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216、317国道纵贯全境,阿里昆莎机场通航拉萨、西安、乌鲁木齐、喀什等地,普兰机场正在建设之中,到“十三五”末阿里地区将成为西藏唯一拥有两个机场的地市。地区所在地狮泉河镇是藏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政设施完备,各物流公司均已设立网点,大型购物广场物资供应充足。地、县、乡基本实现集中供暖、供氧,所有乡镇均实现了水、电、路“三通”。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阿里地区已成为我国西南开放桥头堡。

阿里地委、行署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设立专项资金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各类人才发挥才能提供广阔舞台。2014年以来引进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100多名,已成为扎根边疆、建设阿里的新生力量。

2017年,阿里地区继续面向全国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阿里地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国家统招的2017年非西藏生源、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5、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7、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含35岁);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专业要求

文秘、法学、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网络技术、文史、教学、研究、新闻、文学、价格、节能、环境、监狱学、心理学、法医、旅游、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放射、医学护理、药剂、广播影视制作、英语等专业。

三、相关待遇

政治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编制和政法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任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本科生任科员。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照学历根据有关规定任命相应级别。

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在享受阿里地区四类区工资的基础上(四类区月工资比二类区高2500元左右、比三类区高1500元左右),享受引进人才特殊工资政策(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执行)。每月工资大约为:博士研究生1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1000元/月;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9700元/月;本科生毕业生9600元/月。

休假待遇

试用期满后,享受70天带薪休假和休假包干经费。休假包干经费根据休假地确定,以引进人才家在北京为例,休假包干经费约11900元。

引进奖励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引进奖励,在5年内分年度按比例全部兑现。

其他

每年享受1560元体检补助;根据单位情况提供职工周转房一套,工作两年内免房租、电费;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000元;进藏报到住宿及交通费用由阿里地区予以报销;引进人员配偶、子女,尊重个人意愿可以随调随迁。

四、录用及服务期限

引进人员在阿里地区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在西藏服务最低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一年),其中博士生、研究生在阿里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本科生在阿里服务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一年),在阿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离。

联 系 人:卓 嘎(13908978676 0897-2828709)

格桑加参(13889073420 0897-2828709)

邮 箱:rencaigzk@163.com

中共阿里地委组织部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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