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可享受所得税优惠
2018-04-17 18:27   审核人: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原春琳)今天从2007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传来的消息说,国家对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给予明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凡是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项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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